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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常见问题问答
2021-07-30 19:06来源:
会计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常见问题问答(不断更新中) 2021 年 7 月 30 日更新 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考试报名、证书办理、职称评审和 信息采集等事项,提升服务质量,对近年来会计人员咨询的 热点问题整理如下,通过分类问答的形式进行公开答复。答 复内容仅作为会计人员了解相关政策、制度,解决实际问题 需求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,不具有法定效力,具体业务办理 以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为准。
 1.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是否可以查询?证书是否 继续有效? 
答: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已经依法取消。《关于认 真做好宣传贯彻新<会计法>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 27 号)规定:“自新《会计法》施行之日起,取消会计从业资 格认定。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、 证书核发和换发、调转登记等工作”。“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,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,但仍可作为 能力水平的证明”。
 2.怎么查询之前继续教育记录?目前是否需要参加继 续教育? 
答:按照《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<会计法> 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27 号)文件要求,我省停 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,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 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。需要查询 2017 年之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的,可登录网址 http://222.143.32.105:8006/henams/#/EduHistory 自行 查询。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,点击查询按钮,即可显示在 我省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。 目前,我们正在升级建设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,完善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。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 项工作。
 3.如何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? 
答 : 登 录 “ 河 南 省 会 计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”: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(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、 360 极速浏览器);点击“信息采集”,跳转至河南政务服务 网完成实名认证(实名认证常见问题回复请查看“河南省会 计管理服务平台”首页“通知公告”),完成认证后将自行跳 转至信息采集填报页面。
 4.怎么修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预留的手机号?
 答: 在“河南政务服务网”修改为新的手机号,然后重 新登录“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”,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后, 新的手机号才会更新。
5.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? 
答:一是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进行信息采集: (一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;(二)不具有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包括:1.出纳;2.稽核;3.资 产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(净资产)的核算;4.收入、费用(支出) 的核算;5.财务成果(政府预算执行结果)的核算;6.财务会 计报告(决算报告)编制;7.会计监督;8.会计机构内会计档 案管理;9.其他会计工作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 管人员)、总会计师(财务总监)的人员,属于会计人员。 二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则进行:(一)在职的会 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(区、市)进行采集;(二) 不在职 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 (区、市)进行采集;(三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 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县(区、市)进行采集;具有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 再进行采集。
 6.信息采集具体问题应该咨询哪里?
 ⑴关于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名注册及认证问题, 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,或拨打河南政务服务网技术 支持电话 0371-96500。 ⑵关于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审核业务问题,请咨 询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(区、市)财政部门, 各县(区、市)财政部门电话可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 台“联系我们”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lxwm/进 行查询。
 7.考试报名时应该怎样选择报名点? 
答:按照有关规定,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网 上报名。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、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 地,其他人员按实际居住地选择报名点。 报名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管理,由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 财政部门(会计考试管理机构)负责,如需了解报名和考试 具 体 问 题 , 请 与 本 人 所 在 报 考 地 省 辖 市 级 财 政 部 门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lxwm/联系进行咨询。
 8.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怎么进行? 
答:我省从 2020 年起,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 网上初审,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或各县(市、区)财政 部门具体审核。对采取弄虚作假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 取考试资格的考生,将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 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 31 号),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 试成绩无效、取消证书和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 信档案等处理。
 9.考试报名方式是什么?
注意事项有哪些? 答: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省报名时间段内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://kzp.mof.gov.cn 填写报名 信息、生成注册号。报考中高级考试的人员,还须再次登陆 报名网站,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,等待报名 点审核。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。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,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, 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;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,务必 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,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。未 按要求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试。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、交费等事宜,填 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、清晰规范、准确无误;个人 照片应为白底免冠证件照,面部清晰、亮度适中。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 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、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, 请务必妥善留存。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,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 内,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(A4 纸)。未在规定时 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试。 
10.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报名信息后(审核通过 之前)发现有误,是否还能修改? 
答:如您已填写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且有报名注册号 后(状态为请等待报名点审核)进行信息修改或附件信息修 改,可在报名系统直接修改。 如您已填写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且有报名注册号 后(状态为请等待报名点审核)进行信息修改或附件信息修 改,请删除现有报名信息,并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进行会计人员“信息变 更”,在“信息变更”审核通过后重新注册报名。 11.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报名信息(审核通过之 后)发现有误,是否还能修改?
 答:在报名确认及缴费完成后,报考信息、照片将无法 修改,因填报信息、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 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,由报考人员自行承 担责任。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,请勿让他人或 培训机构代报名,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,由报考人员自 行承担责任。
 12.登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时收不到短信 验证码怎么办? 答:在登录报名系统时,如果收不到短信验证码,可以 过段时间再进行尝试。如果仍然收不到验证码,建议更换所 用的浏览器或者更换手机号。备注:外省手机号和最近办理 的本省手机号新号段不能接收到短信验证码。 
13.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界定?
答: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的总和: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,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 学历毕业时间算起。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,学习 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,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;工 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,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 作时间,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;在校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 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,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。 
14.全日制高校学生可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?
 答: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。 
15.报考人员取得其它专业技术中级职称,能否报名参 加今年的高级资格考试? 
答: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须取得会计师职称, 即仅限取得会计师职称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。 
16.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中,什么是第二 学士学位?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? 
答:“第二学士学位”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 专业的高校,按照招生计划,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 一种培养方式,学制一般为二年,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 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 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,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,成绩 合格,准予毕业的,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,由学校发放第二 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 教育。 “双学位”不等同于“第二学士学位”,不能按攻读第二 学士学位对待。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,“双学位”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,按 照“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”相应条件要求执行。
 17.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何查分? 答: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 40 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 布。
 考试成绩公布后 1 个月内,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,可 向报考地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,由其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 的具体分值。 需要说明的是:(1)客观题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直接通过计算机比对生成分数。(2)主观题每份试卷每道题 都由两人以上评阅,同时引入三评和专家仲裁机制,统计和 合分由计算机完成。(3)成绩公布前,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 心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数据和考试结果进行反复测评。自从 实行计算机网评以来,从未出现统分和合分错误。
 18.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?
答: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国家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。请及时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 进行查询。
 19.考试成绩合格单怎么领取?
 答:初、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 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直接打印。 具体打印时间以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公布确定。
 20.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如何领取?
答:从 2019 年起,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到报考 时选择的财政部门领取证书。本人领取 2019 年后的证书时, 经信息复核、确认相关证件后,符合报考条件者签字领取即 可。(备注:中级考生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才能领取) 2018 年及以前年度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到当 地人社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。
 21.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时忘了在哪里报考的怎么办? 
答:如果考生忘了在哪个报名点报名,可在全国会计资 格评价网成绩合格人员信息中查阅证书管理号,证书管理号 的第 4 至第 9 位为考生报名地的行政编码。具体请询各省辖 市、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lxwm/。 
22.考试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? 
答:初中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。 一般在成绩发布后 5 个月左右印好并发到河南。我省在收到 证书后组织整理和安排市、县财政部门领取,一般在收到 1 个月左右陆续开始发放。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各省辖市、济 源示范区财政部门官方网站通知或电话咨询各省辖市、济源 示范区财政部门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lxwm/。
 23.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书有没有时间限制?
 答: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,证书自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 领取的,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。 
24.初中级资格证书如何补办?
 答:2019 年及以后年度考试获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 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,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接收现工 作单位在本辖区人员报送的《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补发申请表》,签字、拍照上传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,审核并 完善申请材料后提交上级财政部门。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, 证书补发采用集中办理,我省分别于每年 5 月 15 日-31 日和 11 月 15 日-30 日两个时间段内上报上级财政部门,补发证 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,补发证书一般在 6-8 个月到 达我省,临时通知会计人员领取。 2018 年及以前年度获得的初中级证书补发请向当地人 社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申请。 
25.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条款具体问题?
 答:《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(试行)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19〕72 号)是由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,政策解释权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。具体问题请咨询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。 
26.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及审核问题咨询?
 答:按照《关于 2020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20〕84 号)要求,从 2020 年度起,全 省所有级别的评审、考核认定、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河南 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。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http://222.143.33.99:8083/zcsb 是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开发建设的职称申报、管理和评审系统,系统具 体问题、账号创建问题和申报条件、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 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或当地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 http://czt.henan.gov.cn/ztzl/kj/lxwm/。
 27.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申报?申报途 径? 
答:一般安排每年的 9 月份或者第四季度开始申报。具 体申报时间请留意各地人社部门官方网站通知。申报具体问 题,请与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联系进行咨询。
 28.评审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取高级(正高级)会计师证书? 
答:高级(正高级)会计师评审结果和评审通过文件由省 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对外公示和发布。 高级(正高级)证书领取时间请向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 发处或当地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咨询。
 29.高级(正高级)证书如何补办? 
答:高级(正高级)证书的补办请向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 发处申请。
 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财 政局咨询电话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人社 局咨询电话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人事考 试中心咨询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 会计处 0371- 67180303 郑州人社局 职称处 0371-67185110 67185415 郑州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1- 67188347 开封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1- 23876024 开封人社局 职称科 0371- 23666646 开封市人事考试 培训中心 0371- 22725693 洛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9- 63917007 洛阳人社局 职称科 0379- 63119452 洛阳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9- 69933802 平顶山财政局 会计科 0375- 2627687 平顶山人社 局职称科 0375- 2979955 平顶山市干部考 试中心 0375- 4970198 安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2- 5109069 新乡人社局 职称科 0373- 3696611 新乡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3- 2842863 濮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93- 6666721 焦作人社局 专技科 0391- 8826928 焦作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1- 3928944 新乡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3- 3688623 濮阳人社局 职称科 0393- 6665619 濮阳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3- 6665582 焦作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91- 8866630 鹤壁人社局 专技科 0392- 3367678 鹤壁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2- 3362500 鹤壁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92- 3314193 安阳人社局 职称科 0372- 2209605 安阳市人才开发 服务中心 0372- 2209363 许昌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4- 2676371 三门峡人社 局职称科 0398- 2976800 三门峡市人事考 试中心 0398- 2976882 漯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95- 3132972 许昌人社局 专技科 0374- 2333351 许昌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4- 2338617 三门峡市财政 局会计科 0398- 2608907 漯河人社局 职称科 0395- 3134046 漯河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5- 3132801 南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7- 62376671 南阳人社局 职称科 0377- 3158739 商丘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0- 3289365 商丘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0- 2697901 商丘人社局 职称科 0370- 3289990 周口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4- 8396734 信阳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76- 6699065 周口人社局 职称科 0394- 8385800 驻马店市人事考 试中心 0396- 2817612 周口市财政局 会计科 0394- 8319523 驻马店人社 局职称科 0396- 2816745 信阳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6- 7676566 驻马店市财政 局会计科 0396- 2610813 信阳人社局 职称科 0376- 7626205 南阳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77- 61691185 济源示范区财 政局会计科 0391- 6639232 济源人社局 专技科 0391- 6620021 济源市人事考试 中心 0391- 6610352 河南省人事考试 中心 0371- 616127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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